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学院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天衡学院现代学徒制实施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 点击数:

天衡学院现代学徒制

实施管理规定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天衡学院


天衡学院工学结合管理规定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天衡学院所含专业办学思路是加强校企合作,完善“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方案,面向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实践型专门人才。继续探索一条有效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在实习过程按企业生产模式运作,使学生在校内实训中就能够体验企业精神,学生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素养得到培养锻炼。做好工学结合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本系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打造高素质精英人才:以天衡学院为平台,着力试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模式,将企业文化、企业标准、企业手册、企业导师、企业师傅、双师育人等与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特性等进行深度对接,全面培养高素质精英人才,开启了职业教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英才教育的新探索。

                           第一章  

   一、工学结合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              

   二、学生参加工学结合,须经过本专业组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校长办公会批准方可离校参加工学结合实践教学活动。

   三、工学结合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第二章  

一、组织领导

   (一)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企业是最关键的一方,是顶岗实习岗位和企业指导老师的提供者。

   (二)系部成立顶岗实习(生产性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企业管理人员、办公室成员、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系部教学、实训管理人员等组成,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系部教学、实训管理人员负责实习具体事务。

(三)天衡学院必须安排辅导员和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管理,每位辅导员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多于100名。

(四)企业指派专门人员为兼职教师,协调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对应的企业兼职教师负责。

二、工学结合安排

  (一)工学结合大体分为两部分,学期中生产性实习和顶岗实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程,系部进行统一协调安排。

  (二)工学结合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学结合学生的管理

1、天衡学院学生实习单位为定向实习单位——广东天衡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排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由天衡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实习单位在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体系。天衡学院成立了工学结合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分工和具体工作,加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归档整理学生工学结合过程资料,定期检查工学结合实习情况,加强工学结合实习指导和管理,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结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学校、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按照学院和系部的教学安排,天衡学院学生参加实习必须满足人才培养方

案中关于实习的学时要求。

5、在实习期间表现不好,违反校纪校规或者企业相关规定的,以及不服从

实习相关安排的学生,经天衡学院研究给予留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学籍。

三、综合实习的管理

(一)规范顶岗实习课程管理。

  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纪律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各个环节。

(二)申报审批制度。

  根据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岗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该专业组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更改计划后的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课程教学标准要求;落实实习单位原则上由专业组安排。

(三)安全保障制度。

  顶岗实习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参加顶岗实习一周前请各班级对顶岗实习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购买保险情况等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报告留学校存档。

(四)学习管理制度。

  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五)教学管理制度。

  加强对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企业评教评学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弹性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要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实习的进度和教学进度;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

四、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工学结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加强工学结合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明确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在安排工学结合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专业实施方案,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工学结合学习成果,做好工学结合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工学结合单位和学生的联系,要建立专业指导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工学状态,解决工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指导好学生的工学活动。

4、要与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所在单位协商,允许工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或在工学单位,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

5、根据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标准,设计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等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开展实习的实践教学工作;

6、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包括实习课程目标、课程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实习指导纲要等。

7、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双重制度管理。

(二)工学结合实习学生职责

   1、工学结合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工学结合活动。对于集中安排的工学结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习成绩。

   2、对于正常安排的工学结合学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到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工学结合学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工学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其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工学结合学生在单位应遵守单位纪律,尊重企业指导老师,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工作,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专业组联系,由专业组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单位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工学结合学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工学结合学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工学结合学习任务。

  6.工学结合期间,学生在企业的考勤,按企业的考勤制度执行,回校后同时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对于在企业表现极坏,旷工次数达10天以上者,以开除学籍处理。

 (三)专业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二部分人员组成:一是专业组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指定本专业组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企业指定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工学结合的学习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工学结合任务。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应加强联系。

  学校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职责:

   1、熟悉专业工学结合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工学结合学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参加工学结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工学结合学生送到企业,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

   2、学校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学结合学习中的问题,争取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工学结合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工学结合学习总结等;

   4、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5、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四)系部教学、实训干事职责

1、根据生产性实习和顶岗实习安排,进行理论和实训课程的调整和安排。

2、保障日常教学运行。

(五)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1、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2、指导教师要按要求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在学生工学结合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总结材料,保证学生的工学结合的学习质量。

   4、在工学结合即将结束时,代表单位做好对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成绩考核与评价

   1、学期中生产性实习鉴定,根据专业指导教师的任务书撰写实习报告一篇,与实习鉴定表结合,作为实习成绩。

   2、顶岗实习成绩根据学校规定统一安排。                

   3、工学结合一次做单独一门课程成绩计不计入CRP。考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日常表现及时登记,结合日常检查中学生的成绩等各方面,评定成绩。

五、实习时间

根据企业要求及教学计划:

工学交替:4周~8周;顶岗实习:6-9个月。

六、校外实训基地承担的职责

(一)校外实训基地参与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大纲与计划的制定;

(二)提供实训岗位;

(三)负责对实训学生的实训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与管理人员进行指导给予指导。

(四)保证实习学生的安全,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

(五)按学生工作实绩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安全制度与纪律

为确保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预就业期间要经常与系、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保证向主管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2、在外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上当受骗。

3、在公司企业实习期间,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车间内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4、在外实习期间不允许外出游玩,如爬山、游泳等,以免发生任何意外。

5、不允许陪老板、客人出去喝酒、玩耍,尤其是女生要特别注意。

6、禁止在外酗酒、打架、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

7、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以免上当受骗。

8、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经系核实确认后,方可去实习。

9、离开原有的实习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告知系里。

10、过年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燃放鞭炮。

11、外出要结伴而行。

12、实习圆满结束后,按时返校。

13.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有请假,必须取得证明,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14.坚持每天记实习日记,按时完成个人作业和实习报告。

15.尊重公司所有员工,虚心学习,搞好与实习单位员工的关系,

16.做好身份转换,调整好心态,对企业岗位负责人,对公司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7.认真完成好实习任务,用心钻研,注意将在学校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与岗位能力的转换,真正实现零距离对接。

18.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写好实习总结;向主管指导教师提交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期间每两周一份的工作情况报告(每份上都必须有企业导师的签字);

19.严格遵守工厂的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公司企业的纪律及规章制度。

20.注意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

六、 天衡学院工学交替实习流程

1、准备工学交替(天衡学院负责)

2、选择工学交替单位(天衡学院负责)

3、填写工学交替审批表(辅导员负责)

4、填写《工学交替诚信承诺书》、《工学交替实习安全协议书》(辅导员负责)

5、系部审批(系部负责)

6、专业带头人发布顶岗实习任务、办理顶岗实习离校(系部负责)

7、进行工学交替实习(天衡学院、企业、系部共同负责)

8、填写《工学交替情况周报表》(学生)

9、上交周报表(辅导员负责)

10、工学交替评估(企业负责)

八、考核办法

(一)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双重考核。

(二)根据基础技术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态度、职业素质、工作实绩给与考核。

(三)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级记分,学生实习考核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

不及格记。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copyright ucvc_xxzhx     鄂ICP备案号:13016952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0645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