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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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4-15 来源: 点击数: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

二、参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的讨论,共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加强党总支部的自身建设。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本学院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三)严格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总支部要根据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思践悟”、“学初心、践使命”等活动,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要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员每月参加1—2次组织生活,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检查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党总支部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

定期分析党支部的情况,做好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据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二)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不同层次进行。

(四)关心广大师生员工的所思所想,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

五、协助校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统战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

(一)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选拔干部。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以向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对本单位行政管理干部的任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行政负责人提名推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三)参与讨论本单位教职员工在评聘、晋升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防止工作中的不负责和草率行为。

(四)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干部的教育主要是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政治责任感、工作事业心的教育以及必要的科学管理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对干部进行考核。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党总支部要把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团结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方面的作用。热情关心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经常地、及时地通过它们听取意见和要求,支持它们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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